我们家三口人都是澳门永久居民,我母亲在婚后在珠海置办了房产并挂在我母亲名下,现在我父亲要立遗嘱做公证
請問員工打架先動手的有外傷 被打的現在是內傷 為何公安要讓被打的人付錢給先動手費用呢 就因為靠外傷來處理工作的嗎 别的到公安局為何要沒收員工的手機並要告知手機密碼呢 員工發現手機內容被翻過了 這樣是否侵吞個人隱私權 因為沒有傳票或是搜寻令 现在受害者(被打的準備去驗傷)要提告
在未与私家老板签定劳作合同的状况下,提出离任遭回绝,并被老板以离任就不给付出薪酬为由要挟不让离任,老板还说你们职工有法律维护我也有法律维护,你们随便去告我,看谁赢谁输。这状况该怎样去办?怎样样才能够成功离任并拿到一切薪酬?
大一暑假肯德基兼职,合同说实习联系不受劳作法和劳作合同法维护,而是归于合同法的调整之中


